潍坊软件著作权申请标准 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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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周期3个月 实际价格来电面议 品牌山东凯文 所在地山东 规格12:24
本公司只提供咨询服务!
山东凯文本着“诚信严谨、高质”的原则,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的、全面的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服务。我公司收费合理,诚信是我们的服务宗旨。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是**一体化经济下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我们愿与各界朋友、企业家一起,为树,立**基业,为振兴产业,富强祖国而携手共进,开创美好明天!
一 软件著作权开发
选择提交的申请文件:
申请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要选择提交下面文件
1、合作开发软件-提交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委托开发软件-委托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下达任务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著作权人是自然人,有单位的,须填写非职务开发保证书及非职务开发书。
5、在高版本(1.0以上)软件作为原创软件登记或版本号时,请填写原创版本说明(填写并加盖公章)
6、在高版本(1.0以上)软件作为新增版本软件登记或版本号时,请填写新增版本说明(说明中列出较之前版本新增的功能,加盖公章)
(二) 开发完成日期栏: 
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发表日期栏: 
指着作权人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四)软件开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立开发: 
即单开发的软件。 
2、合作开发: 
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3、委托开发: 
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着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 
4、下达任务开发: 
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 
(五)原始取得栏: 
原始取得指立开发软件取得的。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文件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栏。 
(六) 继受取得栏: 
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始取得的不填写此栏): 
1、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着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 
2、受让是指经过原着作权人转让取得着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着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如工商变更登记和法院判决书等。 
(七)范围栏: 
范围是指着作权人取得的是全部还是部分。取得部分的,应当具体权项,选择填写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 
(八)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 
1、对软件所用于的行业和主要功能做简要说明。 
2、 应使用的编程语言及其版本号和源程序量。
潍坊软件著作权申请标准
软件著作权费用
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销登记申请费;
(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或者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本办法*二十八条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交纳。
软件登记公告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均可查阅软件登记公告以及可公开的有关登记文件。
软件登记公告的内容如下:
(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事项;
(三)软件登记的撤销;
(四)其他事项。
潍坊软件著作权申请标准
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
我国著作权法*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四条的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诗词、散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凡办理中国境内版权登记的,均可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也可到作者所属地的地方版权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如广东省内作者可到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潍坊软件著作权申请标准
个人和企业登记
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的企业对自己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著作权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材料。
6、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材料。
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的宣言是:务实、创新、感恩、共赢;我们的使命是:树,立**基业;我们的目标是:努力成为客户满意的技术服务代理,我们相信有您的支持我们会做的更好。我们的服务项目:商标申请(转让),专利申请(转让),版权登记、认定、三体系认证、环评认证、十环认证等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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